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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财产的所有权认定

    我是再婚,与现在的丈夫于08年6月登记结婚。在08年3月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只签订了购房协议,不是购房合同),当时资金有缺口,向现任丈夫借款5万元,向我父母借款9万元,交了分期付款的60%前期款,又在08年12月支取自己的公积金8万元,加上自己的存款交齐后期的40%房款。在08年12月(领证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我想咨询的以下两个问题:1、我在归还丈夫购房借款5万元后,该房能认定为我婚前财产或个人财产吗?2、婚前我有一套商品房属婚前个人财产,现我想出售该房后再重新购买一套房,那这套新买的房产如何认定产权归属? 北京市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sk6815523207

    发布于2017-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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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126494180 丨Lv 1
    你好!1.你的情况有点复杂的,主要问题点在于你签订购房合同前的08年3月当时签的购房协议,如果开发商此时已经进行了产权的预约登记,那么你后来在08年12月签得购房合同也就还是属于你个人的的财产,我想这两份合同都应该是你一个人签字的。但是如果08年3月签了购房协议后,开发商没有进行产权预约登记的,到08年12月才进行预约登记的,那么此时你已经结婚,当然不是你的个人财产了。2.你现在重新购买的新房当然是夫妻共同共有的的共同财产!
    +1 2017-05-10 举报
  • ask6785745615 丨Lv 1
    1、由于是婚后才签的正式合同所以算是共同财产。2、出售后再买就算是共同财产了。
    +1 2017-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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