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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我与房屋买方于16年10月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购买方约定是首付后的付款是银行贷款,因当时房屋产权还没下来,约定产权下来后进行过户,并交付了十万元订金,17年5月房产证下来来,我通知购买方前来办理首期款的付款及过户转让协议,现在购买方以自己有二套房屋的贷款记录为名,银行新政,对有二套货款记录的人员不给贷款为由,不履行合同,要求中止合同及让我退回十万元订金款,请问各大律师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起诉对方没有提前知会我他有二套房的货款记录没有提前知会到我及中介机构,影响到房屋产权的过户,不退回订金并且中止这份合同.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 订金 举报

    提问者:ask7390439233

    发布于2017-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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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fhoenixforever 丨Lv 4
    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1 2017-05-10 举报
  • ask4950135420 丨Lv 2
    如果你们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2016年10月2日合肥限购政策出来以后,对方现在不履行合同,你们若协商不成,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1 2017-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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