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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新买的房子,银行正在办理按揭手续,房屋购房合同跟按揭合同都写的是我的名字,房贷下月才能下来,老婆让现在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吗?如果加上了老婆名字后,因为前期买房时首付20万,当中有十万是我这边到处找亲戚凑得,最近两三年内也得还人家,婚后两人生活几年后,假如因感情不和离婚,房产跟我借别人这部分钱,法律上会怎么算;另外,如果房子我不加上老婆名字,同样老婆跟我一起生活这几年,为我生儿育女,当中又一起还房贷还有借亲戚这部分钱,万一哪天离婚了,房产问题跟当中我们一起还别人的这十万块钱,法律上又怎么算??求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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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742501522

    发布于2017-05-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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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87897774 丨Lv 1
    你们属于婚后买房,不管登记谁的名字,如果没有关于房产的特别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关于您向亲戚的借款可以签一份借款协议,之后分割财产时要先扣除这一部分款项然后再双方均分。
    +1 2017-05-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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