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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目前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的家里一共有四个子女,父亲健在80几岁了,母亲在2008年去世,我公公和婆婆有一套老公房,目前有我公公在居住,这套房子是2000年使用房买下来变成产权房,房产证上只有我公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这套市场价值将近500万,我公公的意思是之前给过我老公一套小房子,这套500万的房子以后就准备分给其他三个子女,不再分给我老公了,我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我老公是否还可以争取有关这套房产他母亲的继承权。 北京市

    房产继承 产权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8345606164

    发布于2017-04-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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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6856639456 丨Lv 0
    因为婆婆没有遗嘱,售后公房里也有婆婆的一半产权,因此你老公仍可以继承母亲那一份遗产。
    +1 2017-04-20 举报
  • ask9872457967 丨Lv 1
    你好,对于你公公名下的部分,如果你公公以遗嘱的形式不给你老公的话,那么,你老公就不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立有效的遗嘱,那么你老公就是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对于你婆婆名下部分,在去世的时候你婆婆并没有遗嘱,所以你老公是可以继承的,并且你公公对此也不能处分。综上所述,无论如何,你老公对该套房子,无论如何都是可以继承一部分的。
    +1 2017-04-20 举报
  • ask5406828126 丨Lv 2
    在没有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的
    +1 2017-04-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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