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授权售房
律师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借我钱没还,现在将他名下的一处房产通过公证授权给我去出售,成功出售了房产所得的房款用来还我的借款,公证书里基本上是给予了我所有的权力,在此过程中也有转委托权,也写明了我在授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责任均由委托方负责。我现在找到了买主,并以受托方的身份签了合同和收了定金,但该房产已在银行抵压了,还有一笔款没还银行,接下来就要考虑提前还贷,在拿到银行的结清资料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因委托方和我都没有这笔钱,我准备找垫资公司去还这笔钱,但我担心的是:等把银行的钱还完后,如果因委托方的其它经济信用问题卡住了,导致过不了户,那我以受托方的身份与房产买家及垫资公司签的合同,就都执行不下去了。请问:我以受托人的身份所签的这二份合同,都因我的委托人的问题导致违约,我这个受托人担当什么法律角色?会承担什么责任不?能告诉我一下判定的法律依据在哪些法规里面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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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654234369
发布于2017-04-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