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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现双方准备离婚,约定房产公证赠予给孩子撤消赠予呢?

    婚后买房,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现双方准备离婚,约定房产公证赠予给孩子,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是否男方可以随时反悔,撤消赠予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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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48456387

    发布于2017-04-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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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2879409506 丨Lv 2
    男方不能反悔,因为离婚协议里将财产给孩子,一般不认定是赠与,认为是夫妻双方对婚姻、财产和子女抚养综合所做的约定,因此一旦离婚登记完毕,是不能像赠与一样撤销的。
    +1 2017-04-15 举报
  • ask1063479662 丨Lv 1
    风险较大,男方随时可以反悔。
    +1 2017-04-15 举报
  • ask2928464507 丨Lv 2
    建议双方拟定好房产归属问题,孩子抚养权情况,违约责任等,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生效。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1 2017-04-15 举报
  • ask9793216537 丨Lv 1
    建议双方明确房屋权属,并签署书面协议,自双方离婚之日起,应遵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
    +1 2017-04-15 举报
  • ask1459124059 丨Lv 1
    公证不能撤销
    +1 2017-04-15 举报
  • ask8241373735 丨Lv 1
    不可以。浪费公证费,直接写在交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内,就能达到房子归孩子、任何一方无权撤销的效果。
    +1 2017-04-15 举报
  • ask9845009119 丨Lv 1
    是的,赠与为自愿,尚未赠与前可撤销。可以委托律师制定方案防范风险。
    +1 2017-04-15 举报
  • ask7682794053 丨Lv 2
    在没有过户给孩子之前可能反悔。
    +1 2017-04-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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