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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算违约吗?

    我于2016年10月4号在太仓港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子。落款当时打印的日期是9月30号。但合同有防伪码,及右上角显示有2016:10:04:10字样。当时太仓是10月4号执行限购当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了2万的定金以及20%首付款,我们也没有社保,也没提交假的社保资料。到现在2017年3月20来号贷款批不下来,还要叫我们在提交申请,现在叫我们再提交银行申请。我们现在不想提交。我们可不可以欺骗我们,在明知我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签合同。请问我们算违约吗? 北京市

    定金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8569237712

    发布于2017-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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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ask4331531974 丨Lv 2
    因政策原因起诉退款
    +11 2017-03-25 举报
  • ask4683842471 丨Lv 1
    可要求退钱。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诉讼。
    +1 2017-03-25 举报
  • ask6212609403 丨Lv 2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 2017-03-25 举报
  • ask8353388640 丨Lv 1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1 2017-03-25 举报
  • Bucciziclof 丨Lv 3
    政策变化之前你们是否具有购房资格是关键
    +1 2017-03-25 举报
  • lasetubin 丨Lv 0
    政策原因,中介误导,如果说属于违约,责任在中介。
    +1 2017-03-25 举报
  • ask4210911206 丨Lv 2
    及时诉讼吧,政策原因
    +1 2017-03-25 举报
  • ask7840348817 丨Lv 1
    属于情势变更,至于付款方面,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上海高院的相关解释无法适用于太仓。
    +1 2017-03-25 举报
  • ask4998559357 丨Lv 0
    可以起诉退款,政策原因
    +1 2017-03-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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