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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需要更名到我一个名下,是属于赠予行为吗?

    婚前购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需要更名到我一个名下,是属于赠予行为吗?再次上市交易需要交纳20%的个人税吗?当在办理过户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此房还是经适房还是商品房呢?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商品房 土地出让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ask5278110332

    发布于2017-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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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1079317687 丨Lv 1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1 2017-03-17 举报
  • ask3742501522 丨Lv 1
    你好,不属于赠与。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属于商品房
    +1 2017-03-17 举报
  • 探索综合 丨Lv 0
    你好,不属于赠与仍属于共同财产。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就是商品房
    +1 2017-03-17 举报
  • ask5902425175 丨Lv 1
    需要交纳20,商品房。
    +1 2017-03-17 举报
  • ask6012339076 丨Lv 0
    你好,除非些个赠与,否则不能算个人财产的,至于税的问题咨询房管局
    +1 2017-03-17 举报
  • ask6423214635 丨Lv 2
    严格来说不属于赠与,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更名问题,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房屋满五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就变成了商品房。
    +1 2017-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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