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婚前购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需要更名到我一个名下,是属于赠予行为吗?$https://m.fang.com/ask/ask_2546532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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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需要更名到我一个名下,是属于赠予行为吗?
婚前购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需要更名到我一个名下,是属于赠予行为吗?再次上市交易需要交纳20%的个人税吗?当在办理过户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此房还是经适房还是商品房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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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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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278110332
发布于2017-03-17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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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079317687
丨Lv 1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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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742501522
丨Lv 1
你好,不属于赠与。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属于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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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综合
丨Lv 0
你好,不属于赠与仍属于共同财产。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就是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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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902425175
丨Lv 1
需要交纳20,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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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012339076
丨Lv 0
你好,除非些个赠与,否则不能算个人财产的,至于税的问题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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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423214635
丨Lv 2
严格来说不属于赠与,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更名问题,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房屋满五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就变成了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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