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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共有人问题

     我和我爱人一起出钱买房子交首付 我拿的少 她比我多 还贷款每个月我们一起还 各拿一半 装修钱我拿 我要求在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写我的名字 她不同意 说我过分 跟她耍心眼 我说如果你说我占你便宜 我们到公证处公证下 我们拿钱买房的比例 以免以后出现麻烦到时说不清楚 毕竟是房子问题 不写我名字我感觉太憋气了 受不了 感觉她心里没我 瞧不起我 没把我放在心上 我们经常吵架 张嘴闭嘴离婚 请教大家站在公平的角度上 房产证上共有人写我的名字 真的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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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123晓旭

    发布于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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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房地产1122 丨Lv 5
     你这个要求确实不过分,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是最公平的不过,如果是婚后买的就不用计较了,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是共有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登一个人的,算作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基本视作个人债务。你拿的首付如果有出资证明,可以视为对方债务。这种情况,最好是双方写协议共有房产并进行公证,夫妻之间好商量啊,闹离婚伤不起啊
    +1 2011-09-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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