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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的一个所谓的朋友,向另一个人借了20万元,让我充当了担保人,并签了字,可是最近却以他老婆在北京医院住院病重为由,恶意拖欠借款利息,手机虽未关机,却始终与我和债权人失去联系,打手机不接听,发信息未回复,我该怎么办?怎样解决这期经济纠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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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71713490

    发布于2017-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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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722861438 丨Lv 1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1 2017-03-12 举报
  • hmtlemon 丨Lv 0
    您好 你是担保人的需要承担责任的 及时找到债务人吧
    +1 2017-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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