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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八月房屋买卖,我方定金已交,之后卖方违约,应赔偿三万,但是卖方不给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去年八月房屋买卖,我方定金已交,之后卖方违约,应赔偿三万,但是卖方不给,经中介协商,赔偿一万(无书面协议),然后只给了八千元,并写下收条,今我方收到卖方宋xx部分违约金八千元整,剩余违约补偿金两千元整承诺于2016年9月30日前补齐,收款人:我方姓名 日期2016.8.26 (无卖方签字)。剩余2000迟迟未给,我方于昨日和中介向卖方索要剩余2000元,对方不给还反咬说我方诈骗他8000。我想问一下,如果起诉赔偿三万是否有胜算?起诉赔偿2000的话收条是否有效?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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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593581884

    发布于2017-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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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955749974 丨Lv 1
    这是可以起诉的
    +1 2017-03-12 举报
  • ask7879103800 丨Lv 2
    最初是卖方违约,不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必要时可以起诉。
    +1 2017-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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