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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属的处理

    我的男朋友在大连新买了个房子,是用我们俩共有的钱买的,开发商说他们的房子虽然不是经济适用房,但是他们规定合同不允许写两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办共有产权吗?那么我们如果私下写协议,约定:“这套房子以购房合同日期开始,按比例属于我们俩共有,以后无论是否结婚,都按比例属于我们俩共有”如果不去公证,只是找两个第三者来签字证明,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经济适用房 购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禧唰唰

    发布于200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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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古灵精怪sun 丨Lv 3
    我建议你也去做公证。但你找两个第三者也要找和你们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人。也同样有法律效力。
    +10 2007-05-14 举报
  • 房掌柜 丨Lv 5
    这跟是不是经济适用房没关系,只是你们还没结婚是不能写2个人名字的,如果要安全的话最好是去公证,这样的话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仅是找第三者来签字,那样的话危险系数大.
    +10 2007-05-14 举报
  • 轻风之声 丨Lv 4
    1.太罕见了,正常商品房竟然不可以办理共有产权,从没听说过,最好问清楚原因,别做糊涂的消费者。 2.你的方法也可以,但公正后效力更强,才几百元,小钱别省。都已经共同买房了,干脆先去领个结婚证吧,那无论怎样都是共同财产了。
    +10 2007-05-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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