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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年甲方有一套房子准备卖给乙方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有保证

    07年甲方有一套房子准备卖给乙方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有保证人),并支付首款8万元,如违约甲方需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后甲方把房子卖给了第三方,但还了7万元,余一万过些日子还,没有打首条,后乙方起诉甲方只还了6万元,不承认还了七万,当时甲方提供了乙方的存款信息,还钱当日乙方存进7万元整,后法院判决乙方胜诉,甲方应还乙方3万元整(1万元余款 一万元违约金 一万元不承认的款项),但甲方无偿还能力,法院冻结了保证人的7千元,此事一直到15年,法院又冻结了保证人的5千元,请问法院的执行时间一直有效吗?中间人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6603803629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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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5236524151 丨Lv 0
    你好,法院判决后执行是 有效的,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电话咨询或见面详谈。谢谢!
    +1 2017-03-10 举报
  • ask8630907063 丨Lv 1
    一直有效。案件没有执行完毕的,都不终结
    +1 2017-03-10 举报
  • ask6128617925 丨Lv 1
    你好,有效。
    +1 2017-03-10 举报
  • ask1655149445 丨Lv 2
    你好,法院的执行是终身的。
    +1 2017-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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