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十万火急,拜托了!
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11月6日在合肥市锦绣年华购买一套129.88平方的房子房价71万,签合同是跟房主的一个代理人姓汤的签的合同,给了姓汤的一万,他没给我打收条,当天我拿出两万,一万算定金,有收条体现,另一万没有。就这样过了一个月,我把房屋的余下贷款还清,交了17万,加一万定金就是18W,对方清了户,注销他项等等手续办完,到2014年3月3号交了1个点个税,两个点契税共计21480元(是按716000交的税),感到逍遥津房产局过户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房主的情况如下:2013年7月与其老婆补领结婚证,证明显示房主与其老婆于03年为夫妻关系,此房是2007年买的,属于婚后财产,2013年8月有离婚(房主说是为了在上海买房),离婚协议是房产归大女儿所有,大女儿由女方监护,现在的情况是没有办法过后,手续不全!我一下子就蒙了,求求各位律师给我一个建议,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十万火急,拜托各位了!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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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429717832
发布于2017-03-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