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任一员工,试用期3个月,公司规定试用期结束上保险并补缴试用期内保
公司聘任一员工,试用期3个月,公司规定试用期结束上保险并补缴试用期内保险,多次催其转移社保关系至公司,其迟迟不办理。因其曾有自己创业经历,且迟迟不转社保,公司担心有风险,于是展开调查。经调查,此员工自己在经营一家公司,且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其身份为公司法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其公司经营范围的一部分跟我公司相同,而且客户雷同。考虑到其有自己公司的事实且其在我公司期间无任何业绩,在其试用期期间我公司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其要求我公司赔偿,我公司可否拒绝其要求?另外,我公司若因其在职期间还经营自己公司的行为提起诉讼,胜算几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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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873464558
发布于2017-03-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