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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中介违约导致房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可否追究赔偿。

    事起房产买卖,我通过呼市房产网上的中介购买一二手房。签署了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中介违约,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我诉法院解除了居间合同(判决已经生效),通过审理和判决书已经认定了中介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我与卖房无责。然后我与卖房人沟通,我们双方都认为我们买卖双方无过错,但买卖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因为我们的买卖合同中有居间服务的中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而中介公司没有承担;且由于诉讼事隔5个月,房价已上涨很多。如果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卖房人损失很大(房屋上涨差价),如果我们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我作为买房人损失也很大(房屋上涨差价)。现我想先与卖房人互相谅解协议双方无责任解除买卖合同,然后我再诉讼中介公司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以签署买卖合同日期与居间合同解除(判决生效)日期为准,该房产上涨差价为依据可以吗。这个差价是由我举证还是由法庭调查?我是否需要找评估公司做这个房产的增值评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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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457653846

    发布于2017-03-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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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2134705342 丨Lv 1
    你可要求中介机构赔偿你的损失。
    +1 2017-03-06 举报
  • ask8229632561 丨Lv 0
    理论上可以,但应以实际协商情况为准,你所指的差价,也可以称之为预期利益损失,首先,依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你应提供该方面的证据,等诉讼开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评估。
    +1 2017-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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