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我父母多年前离婚,离婚协议上注明一套房产用于抵债,归债主所有,目前还没有过户需不需要公证?

    我父母多年前离婚,离婚协议上注明一套房产用于抵债,归债主所有,目前还没有过户。现在想签一个补充协议,大概意思就是:房产归我母亲所有,债务由母亲承担。请问: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署的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需不需要公证? 北京市

    购房合同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2561098165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9个回答
  • 异想天开的疯子 丨Lv 4
    你好,对方都同意是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草拟合同,规避风险。如需,可来电详询。
    +1 2017-03-05 举报
  • 西环张三爷 丨Lv 3
    可以委托律师拟定。
    +1 2017-03-05 举报
  • ask8672813135 丨Lv 0
    只要双方处于真是意思表示,在增加一个补充协议是有效的。详情请致电咨询。
    +1 2017-03-05 举报
  • ask9554514322 丨Lv 1
    你说的双方都同意是父母都同意吗?债主是否同意呢?
    +1 2017-03-05 举报
  • ask2079719083 丨Lv 2
    多方在一起 然后签订一个协议
    +1 2017-03-05 举报
  • ask544693029 丨Lv 1
    你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有效。
    +1 2017-03-05 举报
  • jfsmy 丨Lv 3
    最好是去办理过户。
    +1 2017-03-05 举报
  • ask4835662862 丨Lv 2
    没关系。只要你爸妈都同意。
    +1 2017-03-05 举报
  • bolgo 丨Lv 1
    最好是请律师写个协议。
    +1 2017-03-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