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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正常签订劳动合同并总共工作28天,但是公司就在这名员

    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正常签订劳动合同并总共工作28天,但是公司就在这名员工上班第28天临时宣布解散,公司由于财务问题无法经营下去,公司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以及也没有提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就单方面说解除劳动合同了。这样的情况,这名员工能否向公司索要赔偿?赔偿金额计算为多少是合理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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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zhy173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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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5131806890 丨Lv 2
    如果解除合同通知发生在公司解散之前,则公司应多赔付你一个月工资,如果是公司自然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下去,则应支付你应得的报酬,不存在赔偿。
    +1 2017-03-05 举报
  • ask385312081 丨Lv 2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补偿半个月的紧急补偿金,具体多少依您工资而定。
    +1 2017-03-05 举报
  • ask3292881429 丨Lv 0
    您好,公司的解散需要达成公司解散的具体条件。关于经济补偿金部分的,按您的情况,应该是要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电话相商。
    +1 2017-03-05 举报
  • ask7627423218 丨Lv 1
    你好是可以主张一个月的不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建议通过“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详询,以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1 2017-03-05 举报
  • ask9249697743 丨Lv 0
    可以向公司主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 2017-03-05 举报
  • znna 丨Lv 4
    您好,是可以索要赔偿的,请问您的工资是多少?可以来电和我说明具体情况,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1 2017-03-05 举报
  • ask4136271739 丨Lv 1
    能够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金建议您电话咨询我,了解您的工资等具体情况,为您计算赔偿金额
    +1 2017-03-05 举报
  • ask9631275202 丨Lv 2
    你好,可以当地工商局举报。
    +1 2017-03-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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