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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一审后未判决,后通知转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一审后未判决,后通知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请问,法院仅仅给出案情复杂的说法是否合法?应当给出具体理由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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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325248662

    发布于2017-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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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991571093 丨Lv 1
    法院可以依职权转为普通程序
    +1 2017-03-01 举报
  • ask6455412828 丨Lv 2
    没有必要给出理由的,因为本来就是法院的权利
    +1 2017-03-01 举报
  • ask7075795352 丨Lv 0
    不需要给出个具体理由
    +1 2017-03-01 举报
  • ask2069325877 丨Lv 1
    依法改为普通程序,不影响你的利益。
    +1 2017-03-01 举报
  • ask5535361634 丨Lv 2
    建议当面咨询分析整个案情
    +1 2017-03-01 举报
  • xieminwu 丨Lv 0
    法院可以依职权转普通程序
    +1 2017-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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