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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1996年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20年。如果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

    我1996年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20年。如果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在哪些方面主张补偿权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果我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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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762115577

    发布于2017-0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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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ask9004362127 丨Lv 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11 2017-02-27 举报
  • ask9569800902 丨Lv 1
    协商一致解除,公司要按照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不同意协商解除,单位因此辞退你,可以主张双倍赔偿金。
    +11 2017-02-27 举报
  • ask5737415346 丨Lv 1
    协商解除的,一般是按照工龄结合解除前平均工资计算补偿。如果协商不成,看单位怎么处理。
    +11 2017-02-27 举报
  • ask8334185997 丨Lv 0
    解除的理由是什么?一般性的解除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11 2017-02-27 举报
  • ask3443040928 丨Lv 3
    以我们十几年服务劳动法领域的经历看,可主张40个月赔偿金。但需要谨慎处理。供参考,望采纳
    +11 2017-02-27 举报
  • ask3993728075 丨Lv 1
    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同意解决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主张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
    +11 2017-02-27 举报
  • ask3423706587 丨Lv 2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11 2017-02-27 举报
  • ask3748457576 丨Lv 1
    索赔40个月工资,2n赔偿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案情,可以携带材料预约咨询任涌律师,15年专业法律经验
    +1 2017-02-27 举报
  • ask630032694 丨Lv 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1 2017-02-27 举报
  • ask2895749142 丨Lv 1
    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1 2017-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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