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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岛,妻子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共同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套,但购房合同当时只写了我自己的名字,之后办公积金贷款时被告知以后房产证只能签我个人的名字,除非贷款全部还清才能加名。想问一下,既然是公积金共同贷款为什么不能加名?除了贷款全部还清加名以外怎么才能保障妻子权益,另外既然房产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可以作为一套房申请契税减免?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贷款 房产证加名 举报

    提问者:ask1522560483

    发布于2017-0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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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732907550 丨Lv 2
    需要还清贷款
    +1 2017-02-27 举报
  • ask1858600993 丨Lv 1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权益。
    +1 2017-02-27 举报
  • 四川方言全集 丨Lv 0
    即使只写你一人的名字 房子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妻子是全额付款,则婚后购房为首套房
    +1 2017-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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