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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上海农村姐弟(无血缘关系父母为重组家庭)共同合造三层宅基地楼房,未签合同,由于本村土地已经由国

    您好,上海农村姐弟(无血缘关系父母为重组家庭)共同合造三层宅基地楼房,未签合同,由于本村土地已经由国家规划完毕不允许再批新宅基地,所以国家先行用现房补偿了姐姐三套公房加若干现金,其直系父亲与奶奶的分房名额已全部归于姐姐,拆迁办已对其说明拿房后原来地基上的房子归弟弟所有,想请教下若等到我处宅基地拆迁后是否还需要给姐姐当时造房子的本钱?并且姐姐是否还具有居住权,可否要求其分房后搬出宅基地? 北京市

    楼房 居住权 拆迁办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ask1392350063

    发布于2017-0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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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679309291 丨Lv 0
    您好!不用再给姐姐钱了。
    +1 2017-02-26 举报
  • ask3412004174 丨Lv 1
    姐姐已经没有份额了
    +1 2017-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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