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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方在2016年11月底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税费有明确规定。年后

    我方在2016年11月底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税费有明确规定。年后去过户,发现国家新增了个人所得税,多出的部分按照合同应该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但是现在卖方不愿意协商,打电话过去甚至装聋作哑,完全不理会我这边的请求,导致一直过不了户,这种情况,我方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迫使卖方执行吗? 北京市

    购房 个人所得税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2168713355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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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468320922 丨Lv 1
    建议起诉解决,非常愿意帮助你,请来电咨询
    +1 2017-02-25 举报
  • ask7467907084 丨Lv 1
    可以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制定处理方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1 2017-02-25 举报
  • ask7439764727 丨Lv 2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过户,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本律师处理
    +1 2017-0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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