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买了房子,《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高xx,乙方.谢xx
2004年,我买了房子,《房屋买卖协议》甲方.高xx忠,乙方.谢xx.径甲乙双方商议,甲方将东抵田申发以墙为界,西抵房主以墙为界,墙各半相距四米,北抵街道,南抵医院,相距长约13米的一楼和二楼整层(其他的一楼和三,四楼属于甲方)议价四万元,乙方从2004年腊月下旬至2005年正月底将四万房款付清使用,乙方在其范围内重新维修,今后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由谢xx自理。甲方高xx,乙方(谢xx手写),2004年腊月十六日收据,今收到谢xx交来购房款现金融35000.00元。另收到房租1300.00元,高xx,2005.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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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安聊海阔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