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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谢律师,我现在想跟你咨询下 ,前年我花了52万买了个地下商场那种

    您好 谢律师,我现在想跟你咨询下 ,前年我花了52万买了个地下商场那种商铺,当初买的时候,售楼部的人说保证给业主百分之10的返祖。当时冲动就买了那个地方,签订购合同后,完事开发商给统一经营管理跟开发商也签订了 租赁合同,合同内容是租金月付,开始的时候付给了我们10个月现在就开始不付租金了。上个月没付租金,这个月也没付,找他们领导 打电话不接,去财务门口有保安,不让我们业主进去,要钱说经营的不好 没钱,这个商铺也没给我们网签,说是抵押给东方公司了。说今年给解压 ,我们一次性购买的商铺 开发商在我们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抵押了 这样合法吗 ?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 北京市

    抵押贷款 租房 租房合同 业主 举报

    提问者:ask2281428973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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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4394948682 丨Lv 1
    你好,开发商的做法违法,建议诉讼追究其责任
    +1 2017-02-25 举报
  • ask9235024020 丨Lv 1
    协商或者起诉
    +1 2017-02-25 举报
  • ask2836980567 丨Lv 2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 2017-02-25 举报
  • ask4187191444 丨Lv 2
    商铺没有网签,说明无证不全,因此不能在房管局办理网签,也未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已经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未经买受人同意擅自抵押,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开发商已经违约,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的赔偿责任。或者开发商隐瞒未取得预售证的事实而出售房产,买受人也可以请求上述赔偿方式。
    +1 2017-02-25 举报
  • ask721393010 丨Lv 1
    对方不合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1 2017-0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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