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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老婆于2014年6月应聘入职广州一家餐饮公司(专门承包公司集体食堂)

    我老婆于2014年6月应聘入职广州一家餐饮公司(专门承包公司集体食堂)厨工岗位上班,连续工作到现在。入职时没有填写入职资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买社会保险,发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每天上班时间上午7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18点30分,一个月休息2天,每月才发放2500元工资。2016年12月开始2天休息也取消了,前天单位突然口头提出要把我老婆调换到新的工作地点佛山,我老婆不接受,单位就拒绝我老婆上班。请问律师我现在怎么应对,急需你回复。谢谢!问题补充:餐饮公司是东莞市鸿祥兴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用工地是在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英联斯特餐饮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司食堂。公司食堂有监控摄像记录。有好心律师愿意全程代理仲裁的,得到赔偿金总数70%用作律师的劳务报酬。败诉本人无能力承担律师劳务费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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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793023096

    发布于2017-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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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14432887 丨Lv 1
    工作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局申请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
    +1 2017-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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