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租了一个一室一卫的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于这个月14
去年我租了一个一室一卫的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于这个月14号在规定的时间里搬完了自己的东西,房东在结算的时候总是百般刁难,我也已经是按她的要求把该修的东西修好,她却以我没有给她和下家看成房为由要扣一定的压金,振振有词说是给她心理一点安慰,我平时工作忙,不可能她一打来我就一定有空,她大可以联系好我再和下家联系,却以中介的失误要我承担,我觉得我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走这个就是我的义务了.那些我只能是尽力配合,真的时间配合不了也没办法,现在的事情一直拖着,没有解决,而且她还说如果今天东西交接不了,就逾期一天10元算,我东西已经全部搬走,她也看过房子该修的也已经修好,钥匙也已经交还这样只是押金没有还.算不算交接清楚?还有她这样扣除我当时的押金里一定金额是否合理?要解决的话可以找哪里?急!!!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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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954727549
发布于2017-02-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