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告按约应于2011年5月20日前还借款银行的不良记录能消除吗?

    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告按约应于2011年5月20日前还借款,本案保证期间于2013年5月21日届满,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信用社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在保证期间内曾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故上述被告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本院对信用社要求被告对本案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这说明跟保人没关系了吗,银行的不良记录能消除吗 北京市

    债权 担保 举报

    提问者:ask7251553133

    发布于2017-02-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8852750416 丨Lv 2
    没关系了。能消除。
    +1 2017-02-1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