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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延迟交房

    买方银行贷款于2月9号已放款,费用已全部结清。买卖合同上交房日期为银行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房,2月10日卖方以租客未搬走为由提出延期交房且没有明确可以交房的具体时间,买方不同意没有明确交房日期的延期交房,并提出按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2月14日卖方打电话给买方声称若买房不同意延期交房将会对其所购房屋断水断电。该情况下,在法律上买方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购房合同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9490470237

    发布于2017-02-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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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9918097519 丨Lv 1
    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1 2017-02-18 举报
  • ask2111610432 丨Lv 1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
    +1 2017-02-18 举报
  • ask4458431840 丨Lv 2
    你这种情况,是可以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的
    +1 2017-02-18 举报
  • ask1550776647 丨Lv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7-02-18 举报
  • ask4026892589 丨Lv 1
    你可以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1 2017-02-18 举报
  • ask2677055103 丨Lv 2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7-02-18 举报
  • ask3922856218 丨Lv 1
    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1 2017-0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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