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霸王条款,我该怎么办

    我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已经支付了首付30%,但因个人征信问题,银行不批贷款,现在我能否要求开发商退已付款,但购房合同上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上写着“如由于买受人自信原因不能贷款导致贷款银行不能将买受人未支付的购房全款支付到出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将不足数额支付到出卖人指定账户,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出卖人,逾期45日(含45日)以上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买受人还应按总房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根本没有要退款的意思,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贷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5311067850

    发布于2017-02-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3097151999 丨Lv 1
    如果加给一方过重的义务,可以要求减少义务
    +1 2017-02-15 举报
  • ask2376727769 丨Lv 1
    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对方需要退款。
    +1 2017-02-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