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活动收据问题
各位律师你好,我在2016年通过北京缔峰华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唐山购买一套房子,当时该公司的销售说。开发商有活动,交9万抵10万的活动,购房必须交这笔钱,并且不包含在首付款里,首付需要另交。当天(12月10日)没有带那么多钱,只交了2万定金,余下的7万是12月17日补交的(都是用pos机刷银行卡的)。并且拿到定金的收据。在12月31日该公司的销售带着我去开发商那里交8万多的首付,交完首付,拿到了开发商开局的首付款的收据及购房意向书,因为快过元旦了,意向书也没有细看,开发商财务处出来后,华宇销售给开发上销售打了9万块钱(用pos机刷的),她那里pos机单子,然后跟我要活动款收据,好跟开发商开发票。收据我是用手机拍照留底后给了她,当时记得她跟我说大概15天就能联系我拿发票的,现在联系不到该销售。请问各位律师们,我该怎么做,能给一个1,2,3,建设性的意见么?问过好几个人,有些人让去公司要,不给大官司。还有一拨人让我去报案。能否给个建设性的意见。比如:第一怎么做,第二怎么做。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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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796739082
发布于2017-02-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