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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占用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纠纷问题。

    有一南充市西充县多扶镇93年修建的房屋合292平方米,土地性质是集体用地。93年是镇政府和大队开的相关票据(94年当地才实行国土所有制,设立国土局),93年只办理了145平方米的产权证(也办过集体土地使用证的145平方米,外超占的147平方米这超占面积怎么样补办,这土地也是在镇上买的作废通过国土作为违法占地,在国土局执法大队罚款后补证吗?而罚款是怎么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补充说明:由于现在想补办土地使用证,国土局要求到政府补办另外多出的土地款,超出的147平方,我们向镇政府补买后。国土局说,镇府买卖土地不合法。要求我们补交罚款5万,后来通过大事国土局关系妥协到3万。要办理房产证这个问题怎么处理好呢?超出的148平方算不算合法?

    土地证 土地转让 非法占用土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pjyyng

    发布于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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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qxa1999 丨Lv 3
    超出部分通过罚款以后才算合法
    +10 2011-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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