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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把自己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办到弟弟名下,现在怎么要回属于我的房产?

    你好!我于2004年在郊区购买私房一幢,因为我是城市户口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把房产证办在弟弟名下,我们关系一直很好也没立字据或办公正,房款是我交的,当时交钱时是我舅舅陪我去的,卖房的老板也知道是我刚从银行取来的钱,为了方便办理产权证,卖方当时开的收据是收到我弟弟的购房款,合同是我起草的,房子一直借给他们住在,现在他们闹离婚并且要分我的房子,说是产权在我弟弟名下,弟媳有权分一半房子,我准备起诉他们,请问我需要那些证据?胜诉的机会大吗?哪些对我不利?我该怎么办才行啊?非常感谢您们在万忙之中帮我解答!万分感谢!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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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阳光融露

    发布于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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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oquan78 丨Lv 4
    你需要证明房款是你出的,如你舅舅可以作证人,还有买房时的银行取款证明,卖房老板的证明,这些可以证明房款是你出的,但没法证明是你买的房子,除非卖房的老板能证明当时是你买房,否则房屋登记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你可以要求你弟和弟媳妇把房款还给你,但不能主张房屋归你所有。所以关键的证据是证明当时房子是你买的,只是登记在你弟的名下就可以。
    +10 2011-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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