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来自广州富康花园小区)
原市粮食局储运车队2000年企业改制,通过协商出让的形势由朱某(原该车队经理)以704万购买,购买保证金40万由张明交付,朱一直未交下差款,直到2004年,以联建的名义由另两人在区联社贷款180万,县联社贷款190万,共计370万交到国资局(共计现金410万,企业债务294万,共计704万),在市国土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到朱名下,朱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为了合法的开发该地块与张明组建了市百达实业有限公司,朱带资产进入公司并出任法人,张明任总经理,市人民政府也台文同意市百达实业有限公司富康花园商住小区建设用地的批文,到04年,朱将公司100%股权转到了张明名下,由于二人无力运作该项目,并欠下多人债务,至今无力偿还,并消失,部份债务又并无百达公司签单,部份债权人于告到法院封存该土地,今日法院未公示公开,低价拍卖了该地,该怎么办
更多
土地证
土地使用权
贷款
建设用地
举报
提问者:shoesbuyonline
发布于201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