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的优先分配?
我购买的是一套政府安置房,当时签定买卖合同,已给了20万首期,签完合同卖房人失踪不见人,根本找不到人,现房产已过户到卖房人名下了,后来得知一房二卖,对方也有签定买卖合同,现在双方都有起诉,法院也已受理并判赢,现在房屋正等拍卖,我想问的是现在总共有三单案件,二单是房款案件(房屋买卖合同),一单是借款(卖房人还跟人借款),请问可不可以说按物权法来我两家有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优先分配拍卖所得的款项(卖房人的唯一财产就是这套房),盼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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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750201507
发布于2017-02-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