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父母转让给女儿的房子,女儿又转让给其舅舅,我能要回吗?
去年7月2日我和爱人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名下,当时女儿已19岁了。去年12月份爱人要和我离婚,今年4月20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爱人于今年7月22日背着我叫女儿把房子又过户给其舅舅的名下,又于10月15日趁我外出学习不在家把房门更换,并把房子出租给别人还签有租房合同1年,拒绝和阻碍我回家居住(女儿上大学住校,爱人回娘家居住),并说房主不是我的,20日我回家要撬门,租房人以我不是房东报警,我们闹到派出所,派出所也说我违法,说房子不是我的了,经过协商,要我起诉法院,在起诉期间不准我再撬门回家居住,我们现在还没有离婚,这不是明显剥夺我的居住权和女儿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吗?我能起诉爱人、女儿和其舅舅吗?她们是明显的窜通好的计谋,属于欺诈行为吗?另外,法院说我起诉必须有当时的买卖合同等资料,我到房管局查看了2次过户都是买卖关系,但不给我打印和出证明,只有女儿本人可以到房管局要买卖合同及过户资料,我怎么办呀,请律师指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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