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房屋买卖双方曾经在一起談过房屋买卖交易,由于房价当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没有签订合同,但买方又预交了卖方部分房款,现在卖方决定由于价格谈不妥,于是不卖了。但买方一口咬定坚决要房,理由是合同成立了。请问,预收了部分房款并出具收条,没有房屋总价,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吗?

    房价 购房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D调de金滨

    发布于2011-05-02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xian5126 丨Lv 1
    没有成立。
    +1 2011-05-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