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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 和男朋友一起买房子,我付首付,他贷款还月供,购房合同和还贷是他的名字,是他的个人财产吗?

    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在未领取结婚证之前的动产不动产都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像我们现在这种情况(未领取结婚证)购房,售楼处说《购房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我出钱首付(钱是通过他的帐户打出去的),以他的名字签署《购房合同》,他的单位也已出据了他的《单身证明》,以他的名字办理公积金还贷。新房将于2011年7月交付,通过他的建行帐户按揭还款已经还了几个月的月供了。问题如下:如果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办理房产证的话,房产证上能填写我男朋友和我的名字吗?如果房产证能写上我的名字,这套房子属于婚前普通共同财产还是其他什么关系?如果房产证不能写上我的名字,该如何处置房产关系(如果分手,这房子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我需要专业全面点解答和建议。谢谢且让各位费心了。祝好。

    购房 新房 公积金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xukanku

    发布于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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