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权逮捕我吗?
2006年5月1日,我与父亲合资成立了一个有限公司,公司生产水泥的,父亲占90%股份,我占10%,股东会议上,他任命为董事长,我任命为理事。公司到2010年4月30日到期,4月初,我偶尔发现父亲有偷税漏税的行为,且数额比较重大,经我口头劝解后无效,我于4月24日把公司开具发票的主机搬回了家里,并准备收集好证据后,向有关税务部门举报。但是父亲于26日早上向派出所报案,说电脑被我偷了,派出所联系了我,我也明确告知派出所,电脑内估计含有他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目前正在收集进一步的资料,收集好以后,会交到上一级的税务机关并举报,但派出所强烈要求我把电脑还回公司,并警告说,不还电脑就逮捕我。 我在公司工作了4年,公司一直都不帮我买“5险”,4月30日到期后,我就失业了,父亲也明确说过,下一期的公司,并不让我参与。 我想咨询下:1.派出所有权逮捕我吗?2.我能否要求他赔偿这4年的5险3.我举报他偷税漏税,我身为公司股东,是否会有连带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他跟我欠了份协议,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都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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