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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为房东的原因导致银行贷款难以批下,导致了过户时间的延迟,买房要交违约金吗?

    律师您好,我于11月在中介公司那买了一二手房,合同签订12月5日过户。12月31日交房,但是由于银行觉得房东有炒房嫌疑,因为这个房子产证10月底才办下来,当时上家也就才买3个月,11月就和我们签订购房合同了。先申请的交行不肯批,原因是上家有炒房嫌疑,后来担保公司只能找了小点的银行。批下了,12月14日约定去过户,但是上家在交易中心迟迟不肯去办理相关手续,以我们拖延了过户日,要求我们补偿2000块,还说什么房价涨了。如果我们不肯补偿,她就主动违约,中介说上家违约,只赔偿给我们首付款的20%即7W块,我觉得很奇怪,订金都可以2倍赔偿,合同签好了,违约赔偿的倒少了,是国家规定的吗?难道不是首付款的2倍吗? 还有就是因为上家的原因导致了我们银行难贷款,我们需要负责吗?如果上家真的违约,我们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呢?我们首付了30万,总房价75万。谢谢。希望看到律师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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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淡水清园

    发布于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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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也许你知道 丨Lv 2
    上家违约,可以要求违约金或者定金赔偿,具体赔偿的数额需要律师根据购房合同解答。本律师办理过类似案例,可以来电联系。
    +11 2011-04-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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