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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原虹口区临平路分店欺骗客户购房过程中造成损失如何维权?

    我们是2011年1月上旬开始与中原虹口区临平路分店的韦姓业务员开始接触并进行后续购房事宜的。 我们手头有一套小房子,但是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款不够,所以一直没有决定是否购买第二套房。但是韦姓业务员提出中国人民银行有个置换宝产品,就是针对我们这样的“小房换大房“的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把第一套小房子抵押后,抵押款直接转作第二套房的首付款,而且这部分贷款还可以享受优惠利率。基于这个原因,我们与中原签署了居间服务协议,并同意签署购房合同。我们是在2011年1月23日晚上11点多签订合同的,签合同时,韦姓业务员还跟我们约定第二天,也就是2011年1月24日18点到中国人民银行去办理置换宝贷款手续。结果签完合同的第二天一早,也就是2011年1月24日早上9点多,韦姓业务员就跟我说置换宝不能办了。让我们另外想办法筹足首付款。如果我们不继续履行合同的话,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为了继续履行合同,我们另外花费了不菲的费用筹足了这部分款项。 现关于当初签订的高额中介费用,我们要求中介承担一部分损失。中原中介一方面抵赖,一方面采用各种卑鄙的手段,不断的威胁、恐吓、骚扰我们。证据确凿!短信、大字报、报案纪录、110报警处理纪录!如有必要,所有证据和中原的业务员、经理、区域总监全部公开!强烈鄙视中原的欺骗无赖卑鄙行为! 后来我们查明,其实早在2010年9月29日,国家出台的调控政策中,央行及银监会已经明确禁止抵押消费贷款用于购房这一用途,这之后根本不存在可以利用置换宝产品进行改善型购房的事了。 中原中介提供虚假的信息诱骗我们签订购房合同,后又抵赖说是国家政策银行政策变动造成的,我们要求中介提供2011年1月23日23点之后到2011年1月24日9点之间的国家规定给我们看,实际上已开始就是中介故意欺骗我们,因为国家政策早在2010年9月底就出台了。 中原中介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仅没有履行其如实告知义务,媒介义务,还故意采用欺骗的手段,诱骗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就全部抵赖。我们要求中介就他们的过错承担一部分损失,他们业务员的直管经理跟业务员说:“要不到钱,你就跟他们吃,跟他们住去!“再上一层的经理说:“他们采取什莫方法,我都是没有办法的。要报警,你们尽管去报。”他们的区域总监,一方面说已经告知员工不要采用下三烂的手段,一方面天天逼员工上门讨债,有短信为证据!还说他们这些业务员素质很低的,他们杀人放火也做得出;他们这是个人行为,跟公司没有关系;我一发火把他们给辞退了,还不知道他们会做什莫呢;你们就破财免灾吧;我管不了的,他们不听我的。等等蛮横无理的理论。 如果中原虹口区临平路店韦某某以及他们的区域总监不能给我们一个客观公正公平的说法,合理的解决此事,坚决投诉到底!!!坚决维权到底!!!请问有哪些具体的投诉、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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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玉行玉美丽

    发布于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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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过客20112 丨Lv 1
    该给的还是给了吧,虽然中介费确实有点高。不过中原地产还是可以的,服务还是比较周道的。凡是和为贵啊!
    +14 2011-04-19 举报
  • 天使的翅膀35 丨Lv 1
    就是你要是真的有理你就报警啊?就想吃霸王餐啊,呕心!!!!!!
    +13 2011-04-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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