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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ABCD四兄弟合盖住房一套,但房产证只登记了A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动迁,房产证房主A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动迁协议。并不想分给BCD。现在手里的证据是:房主A开具的该房有40平面积为B(上面标注了产权证即房屋相关信息),房屋自营证(以前做买卖时办理),录音(房主A口述房屋为四家共有),房产证复印件。之前从法院了解过,法院说如果告开发商他们是不受理的,因为该房属于动迁房,归建设局。但是如果告房主A,房主A产权证已交给开发商,并且没有其他资产(房主A已不在当地,基本联系不上)。请问现在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面积,该怎么办?

    房屋 产权证 开发商 动迁 举报

    提问者:zhangshu818

    发布于20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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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anyuecaozhang 丨Lv 4
    您的事情比较繁琐,建议带齐材料直接面谈咨询即可。具体细节及处理办法建议面谈,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1 2011-04-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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