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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违约赔偿上海

    我是卖家,于2016年8月出售金山的房子。9月底前买家按照合同支付了定金及首付款40万。并于9月底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审税等手续,由于买家是在南京工作,交金都是在南京的,所以中介为其重新做了一份商业贷款手续,双方到11月底才进行过户,12月22日下家产证出来,拿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做抵押贷款,当时下家问清楚银行放款预计是1月初并告知我,直至今日2017年1月9日,我还未收到银行的款项,通知下家去银行查询,下家联系后回复,银行政策调整,款项要拖到2月份,我想咨询下家或中介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我损失(注:房产合同上并未注明银行放款日期),现在我有刚刚打过电话的录音。下家当时和银行确认过1月发放贷款的,然后是这样告诉我的。录音里面有再三确认是一月初这个时间,买家也承认的。这个录音算得上证据吗?是否可以让他赔偿违约金?另外当时中介我也联系过了。因为中介当时是说过商业贷款审批很快的。基本一个月就可以搞定的,实际是我们9月底去审核,11月20日左右才去做的过户手续,这当中有2个月的时间。这段话现在我也有录音的,中介也是承认的,是否也可以追讨中介公司的责任? 北京市

    定金 房产纠纷 房地产 中介 举报

    提问者:w_w_l_y_x

    发布于2017-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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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路程员 丨Lv 1
    那就起诉可以
    +1 2017-01-18 举报
  • nihaoma6 丨Lv 2
    您好,需要看你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的约定,如有违约可主张违约金。现在可先发函告知买家在几日内必须支付剩余款项,如期满仍未支付的,你方可解除合同,并向买方主张违约金。
    +1 2017-01-18 举报
  • dongsu4 丨Lv 3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1 2017-0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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