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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的房子原先产证上是有父母、我和我弟弟四个人的名字。前妻...

    母的房子原先产证上是有父母、我和我弟弟四个人的名字。前妻和我打离婚财产官司时以我隐瞒财产的理由起诉,后法院判我败诉,支付了前妻17万余元。后来为了避免麻烦,父母和我均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去除,并口头约定等父母百年后该套房子兄弟二人一人一半。现在弟弟不认可之前的约定,现在房产证上是弟弟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现在能不能主张问我弟弟要回这17万余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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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纽森家族

    发布于2017-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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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黑色笑话 丨Lv 1
    你好,若没有书面证据可以证明曾有这个约定,那么你是无法诉讼主张要求返还这17万余元,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吧。
    +1 2017-01-13 举报
  • xuhao1108 丨Lv 4
    没有家庭协议的话,口头约定不能够作为证据提供,那么这房产属于你弟弟所有。
    +1 2017-01-13 举报
  • 我叫三好 丨Lv 4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没有证据进行证明当时约定的具体情况,去名将构成赠与,房产归你弟弟所有。
    +1 2017-01-13 举报
  • 网虫冲浪 丨Lv 0
    具体可以来电话免费咨询。
    +1 2017-01-13 举报
  • 新新茶文化 丨Lv 4
    证据不足,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吧。。。。。。
    +1 2017-0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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