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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物业律师函

    事由:两年未交物业费,收到物业律师函。情况:因两年前在物业费与停车费交清情况下,车辆的ABS、行车电脑与电池均被盗,当时报警后,修车费用为8000元左右,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因此,拒交物业费。老小区,欠缴金额为1000元。需要说明的是: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因此,物业公司并未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需要咨询的是:1、应该如何应对?2、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需要从哪方面为自己辩护?能否直接等物业告上法庭,然后,以物业不作为,或服务不到位而造成业主直接经济损失为由,要求物业根据业主的经济损失金额减免物业管理费。3、如果败诉,需要承担的经济损失大概有多少?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业主 业主委员会 举报

    提问者:ww1476946145

    发布于2017-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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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7zoosun 丨Lv 4
    物业费与经济损失是两个法律概念。当然,对于律师函,也可以置若罔闻的。
    +1 2017-01-12 举报
  • centerprest 丨Lv 0
    你好,物业费和物品被盗在法律上是两个关系
    +1 2017-01-12 举报
  • hsj283 丨Lv 5
    胜诉的可能性大
    +1 2017-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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