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
我的问题是:1、改协议能不能签字 2、如不签字,公司能否扣发我的房产证 3、签字后,如我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能否回购房屋 2007年7月本人大学毕业后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2007年8月公司将一不配套房租与给我,2008年6月公司小区改造,我交了4000元给公司把不配套房改成配套房。2009年1月公司将改造好的房子卖给我,并请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予以公证。预计近期将拿到产权证。 2009年2月9日,公司拿出一份协议要我签字。协议内容为: 1、乙方(既我)承诺在公司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自2007年6月1日到1012年5月30日。 2、若因个人原因,在服务年限不足的情况下,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按照下面对公司进行赔偿: A、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在公司服务没有满五年,则公司按出售价回购房屋。 公司要求,我们签字的时候必须把签字日期写成2007年5月,而不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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