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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位清楚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共同还贷,有什么规定吗?

    还款

    提问者:hebejuju

    发布于2016-12-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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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出水^_^芙蓉 丨Lv 0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1、房产性质认定:婚前买房登记于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性质认定为是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2、补偿内容: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北京人民法院的规定,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 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男方婚前购买房产房产情况:总价1200000元,首付360000元,贷款840000元,贷款年限20年,贷款利息共计:600000元婚后共同还贷:216000元房产现值:4000000元男方补偿女方款项:216000÷(1200000 600000)×4000000×50%=240000元
    +10 2016-12-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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