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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司培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业主发生冲突物管具有哪些责任

    成都市斯培行物业公司崇州分公司兰岛物业发生因保洁打扫卫生不撤底业主向其经理投诉,其公司保洁人员挨批评后恶毒漫骂业主导致双方产生抓扯,事发后物管推卸责任并歪曲事情,这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物管歪曲事实并且改公司员工事后还一直在小区内散布谣言,当业主找其物管时物管经理称此事派出所介入后一切就与物管物管还说其行为时该员工个人行为,更没有对该员工作出任何处理!并且多次歪曲事实对业主造成伤害。

    物业 业主 业主委员会 举报

    提问者:假想的舞台剧

    发布于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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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搜房网友 丨Lv 10
    按照你的叙述,该物业管理公司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该物业管理公司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保洁员的这种情况,物业公司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而该物业公司坐视不理地 这种情况,应该对该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 2011-06-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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