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房产交易中一房二卖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第一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于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前又与第二买受人就商品房的一房二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第一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于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前又与第二买受人就同一商品房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一房二卖是由房屋本身的特定性及一物一权原则、买卖合同生效与房屋取得之间存在时间差和房地产开发商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等引起的。我国法律对一房二卖的问题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新出台的物权法设立的预告登记制度,对商品房一房二卖的现象必然起到极大的抑制作用,但其效力的实现也需购房人对自己权利的充分维护。由于人们对房屋需求的增长和房价的不断飙升,售房的不法机构或个人为谋取暴利采取"一房二卖"的违法行为.给买房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更有甚者给买房人造成严重精神创伤.为此,了解和防范房产交易中的欺诈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变得非常必要.分析了"一房二卖"的特点、成因,并提出一些防范措施以及对广大购房者提供有意的帮助.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一房二卖的行为对第一购房人构成了恶意违约,对第二购房人则构成欺诈。它不但使得一方买房人的合同不能得到履行,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违反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加大了商品房交易的风险,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秩序。诚实信用是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开发商的这种恶意违约或欺诈行为是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的一种破坏。这种有意地对合同的任意违背,会使得市场交易变得不安全起来,必将使房产业受到影响,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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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tsdcsxcl
发布于201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