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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房东在8月签买房合同,合同规定9月30过户并且12月底我可以入住。我通过中介介绍的银行办理贷款,

    我和房东在8月签买房合同,合同规定9月30过户并且12月底我可以入住。我通过中介介绍的银行办理贷款,后来由于银行员工离职且中介沟通不利导致我的贷款流程推进很慢,到12月底才可以放款。房东说他等着我的钱用于自己买房,由于我的钱到位晚了三个月,他自己借钱买房。因此他要我承担4万5的垫资利息,并且要次年5月才能搬出。我在11月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请问这个费用我是否必须承担?中介有没有责任一起承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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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密码达芬奇

    发布于2016-1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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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专打落水狗2010 丨Lv 2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1 2016-12-23 举报
  • 这个时候 丨Lv 4
    您好,不用承担,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1 2016-12-23 举报
  • dianlv1 丨Lv 3
    你好,这种情况,你不需要承担的,可以要求其按时交付房屋
    +1 2016-12-23 举报
  • SSL财富在线 丨Lv 0
    买方逾期付款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12-23 举报
  • 爱因斯坦2002 丨Lv 3
    您好!需要看合同约定?如需帮助,可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1 2016-12-23 举报
  • yinyue6 丨Lv 4
    您好,不用承担
    +1 2016-12-23 举报
  • 蝈蝈728 丨Lv 4
    你不用承担,可以要求其按时交付房屋
    +1 2016-1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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